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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8日,怀溪乡南山洋村村民王春花家发生火灾。不到三天,王春花便从当地保险公司拿到了10800元的火灾赔偿款。这是我县第一户获政策性农民住房保险赔款的参保农户。目前,全县已有20多户农户获得政策性农房保险赔付款,赔付总金额达30多万元。
我县每年因台风、火灾等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给农民群众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政府的救灾负担。去年12月,县政府下发了《平阳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凡是农民自有的生活住所都可以作为保险对象参保,实行一户一宅一保,从而在全县范围内为农村住户“穿上”保险“外衣”,为179000户农民织起一张住房风险“防护网”。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73955户农户参保,参保率达97.2%,提前完成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
我县被划定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一类风险区域,每年每户保费为15元。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我县参保农户实际只需自交保费5元,省、县财政补助10元。按照“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思路,每户农户住房保险最高赔付金额为1.8万元,其中每间为3600元。
保障灾后农民及时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是我县政策性农房险制度的基本立足点。参保后,一旦遭遇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火灾、爆炸等非自然灾害原因导致房屋倒塌、损毁,农民就可按约定标准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赔付,有利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
(雁 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