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监会出新政 专业中介严防“骗保”惨剧 |
| 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07-12-04 |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首次出台保险中介领域的综合性指导意见,这对保险业的发展和对广大投保人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今后对发展保险中介有什么新的政策?保险业将有什么新变化?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有关人士。
保险代理服务点
要像银行网点一样多
江苏华邦保险代理公司董事长刘亚耕说,我们现在可以看到无论从城市到农村,银行金融网点遍布各地,但保险中介网点则少之又少。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指出,发达的保险中介市场是保险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保险越发达,保险中介越重要。
为什么最近还有寿险精英骗保大案发生?一方面是该公司内部管理不严,另一方面说明我国保险中介还相当不成熟,服务网点太少太少,所以保监会特别强调“支持保险代理机构深入农村、乡镇、社区,服务千家万户,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便捷周到的保险服务”。
一家保险中介
可以代理全国业务
恒安标准人寿首席财务官陈新立告诉记者,在英国,五年前就已经没有个人营销了,全部都采用保险中介营销,保险中介的历史也有100多年了。而我国,保险中介专业公司诞生才不足6年,保险公司还习惯于“大而全、小而全”一条龙式的经营模式,效率不高。
陈新立说,个人代理是只代理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而中介公司代理的不仅仅是一家而是多家公司的产品,相当于保险产品的“超市”,它可以给老百姓提供更多的选择。保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全国性服务网络”,这可以扩大保险产品的覆盖面,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市场拓展成本。因为一家保险公司开设新的网点成本很高,而通过中介公司,则可以大大降低成本。
投保人受损
可找公司“算账”
最近发生的寿险营销员骗保案——中国人寿湖南营销精英骗保1500万一案给人以强烈震惊,受骗范围之广、骗保时间之长、骗取金额之多,都是罕见的。这虽然暴露了保险个人代理的弊端,同时也暴露了管理体制方面的缺失。
陈新立说,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保险个人代理门槛过低,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成熟市场,从事保险营销的人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并且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江苏省保险学会高级研究员张振海说,根据这次保监会出台的新政,建议投保人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看保险代理人的资格;二要看保险营销员资格的分级分类;三是出了问题,应及时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反映,严重的可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报告。相比之下,保险中介要比个人代理要可靠、方便得多,因为现在的个人保险营销员大多不属于保险公司人员,而保险代理公司则要缴纳代理保证金和监管费,他们的营销员都属于公司员工。
陈新立坦言,虽然个人代理制有种种不足,可是我国的保险中介也处在刚刚起步阶段,现在全国已经有近2000家左右,但今后每年既有很多家开业,又会有很多家关门,从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看,这期间必然会经历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兼并、收购、整合将成主基调,最终出现几个老百姓信得过的保险中介“巨无霸”。
有条件的保险中介
允许上市融资
记者了解到,对于保监会鼓励向保险中介机构投资、支持有条件的保险专业中介上市融资的意见,首先得到了外资保险公司的热烈响应。中荷合资的海康人寿、中英合资的恒安标准人寿都明确表达了向保险中介投资的意向,“因为这本身就是与国际接轨”,而规模不太大的中资公司如民生人寿也表现积极。
(沈国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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