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新疆分公司的请示》(合保发〔2007〕2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分公司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新疆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