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请示》(安信保险〔2007〕23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浙江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