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任命张红丽为法律责任人的请示》(苏京发〔2008〕0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张红丽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叶明辉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二○○八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