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续聘周县华同志担任精算责任人的请示》(安农险人字〔2008〕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周县华继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
此复
二○○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