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的请示》(华保字〔2008〕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广西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