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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望破20%上限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8-04-01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除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外,单个投资人投资保险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意味着,刚刚“开闸”参股保险公司的银行,参股比例有望执行不同于20%的上限规定

  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有望突破20%的比例上限。昨天,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下称“送审稿”)显示,除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外,单个投资人投资保险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这也意味着,刚刚“开闸”参股保险公司的银行,在保险公司参股比例有望执行不同于20%的上限规定。

  为规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去年8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送审稿”于昨天开始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送审稿”特别增加了一条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没有的规定:除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外,单个投资人(包括关联方)投资保险公司的,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同一保险公司总股本的20%。

  去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银、保两大监管部门联合递交的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的请示文件(即“160号文”),原则性同意商业银行投资已设立的保险公司,并将选择三四家进行试点。

     此政策一出,众银行纷纷高调表达了参股保险公司的意愿。目前,已传出中国建设银行(0939.HK,601939.SH)欲收购幸福人寿保险51%的股权,交通银行(601328.SH,3328.HK)谋求从中国人寿集团手中接盘中保康联人寿50%股权,中国工商银行(1398.HK,601398.SH)传出与中保集团整合“太平系”保险资产,而中国银行(3988.HK,601988.SH)将意在“中行”血统的保险公司。此外,北京银行计划接手中国太保集团手中的太平洋安泰人寿50%股权,招商银行(3968.HK,600036.SH)锁定其“招商局系”同门招商信诺人寿一半股权。

  “160号文”对于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具体的投资比例、单一股权比例限制等内容,并未作具体规定。但从目前各银行的参股计划来看,其拟参股比例多在50%或51%,显然已超过《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20%股权比例上限。这也意味着,如果参股方案获批,银行将在其参股的保险公司中占据控股地位或享有一半话语权。

  在1月份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对《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表示,目前银、保两大监管部门正对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具体投资比例进行研究,将按照银、保现行相关政策的规定,但同时会考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特殊性。

  参股比例大小,涉及在参股保险公司中,由谁控股的问题,并由此给现行的监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有业内人士认为,在银保股权相互融合的新形势下,监管部门应研究如何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交叉持股、人事交流、防火墙制度等方面加强有效监管。
(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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