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命斯蒂文·艾奇逊为公司董事的请示》(HASL董字〔2008〕2号)收悉。经审查,斯蒂文·艾奇逊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八年四月一日